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
作者:发布时间:2014-11-04浏览次数:113
学校于10月组织开展了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。这是为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、降低事故发生概率,检验半年来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,同时贯彻落实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(实训室)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精神而专门举行的。. 检查包括二级学院自查自纠、学校抽查督办二个阶段。自查自纠阶段:要求二级学院对照《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,组织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改,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;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,落实安全管理措施;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,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;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,要研究解决办法,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。各二级学院完成自查工作后,编写自查报告及填写《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和《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》的相关项目,并于10月17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。抽查督办阶段:根据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和环节,学校组织校内专家组,于10月21-22日开展了学校抽查工作。检查组听取了二级学院自查工作汇报,采用重点部位必查、一般部位抽查方式进行了实地查看,最后对汇报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。 针对排查出的一些管理工作中易于更正的、不规范、不到位的安全隐患,二级学院已通过自查基本完成了整改。对于目前条件尚不具备,无法整改一步到位的安全隐患,学校将通过加强管理、加强教育措施降低安全风险。学校将对整改工作跟踪督查,一盯到底。 此前,学校根据《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发文公布了重新修订的《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浙万院〔2014〕23号)。该办法涵盖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、安全教育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、生物安全管理、辐射安全管理、废弃物安全管理、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、水电安全管理、设施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管理、内务管理、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以及火灾、爆炸、污染、中毒、触电、化学灼伤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,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,对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,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。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,全面了解掌握了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状,进一步梳理了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,明确了各级安全管理责任,健全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强化了实验室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,排除了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,为迎接11月份的省厅抽查做好了充分准备。
(实验室与资产管理部) | |